第十二章。
在魔界深渊,弱者是没有资格活下去的。那些幼小的恶魔,若是找不到强大的靠山,很快就会被人撕碎、吞噬。
而卡维尔,他诞生起便是强者。
所有的一切都靠拳头解决,任何心机和手段,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都犹如蜉蝣撼树,不自量力,可笑至极。正因为如此,他的情商就像是三岁的小孩,喜欢就要抢回去,讨厌就要毁掉。
季安一而再、再而三的躲着他,让他的玻璃心碎了一地,决定先把人抓回去,每日朝夕相处,他就不信还会没感情?
“???”这游戏有毒吧。
季安简直想问候策划祖宗十八代,一个全息游戏,弄得像个十八禁的小黄文一样,是怎么厚着脸皮设置的下去剧情的?
任务即将完成,他怎么能在这里扑街。
二话不说,青年便奋力挣扎起来,他明白这是个游戏,不会有性命危险,打人时毫不犹豫;卡维尔则怕伤到青年,明明有实力,却发挥不出来,束手束脚的。
一时之间,二人竟然打成了平手。
帐篷外的阳光越来越大,天边的最后一抹晦暗散去,清晨的朝阳照亮了整个营地,勤劳的仆人们兢兢业业的上工。
这次来营地,季安带来的人并不多,女仆男仆加上守卫,一共只有三十二位。
由于贝西默公爵阴晴不定的性格,仆人们都很怕他,行事之时,处处小心。两位女仆怎么敢误了主人起床的时间,到点后端着热水就来到帐篷外面。
“公爵大人,我们进来了。”
没人回应,二人像是习惯了似的,等了三十秒左右,便像以前一样掀开帘子……扑通……像是玉石落地的声音。
女仆们只觉得眼前一晕,似有黑影从眼前急速飞过,可等她们清醒过来后,哪里有什么黑影?只有双颊绯红的公爵阁下,正气喘吁吁的裹在被子里,像是一只毛毛虫。
这场景……真的好像不可描述的某事哦。
女仆们默默的红了脸。
季安:“……”住脑啊!!!他只是打架体力消耗过多,累的红了脸,才没有在做不可描述的事。不是人的臭王八蛋,敲你马,再让他抓到,一定要弄死他。
进入游戏的第九天,仍旧在为了节操而奋斗呢。
真是可喜可贺QWQ。
无法解释的季安苦逼着脸下床洗漱,一想到红眼睛的某人,就恨得咬牙切齿。他能接受男人,但他真的不能接受一个完全不认识的男人啊!
对方就算长的再好看,也不行!!
不能坐以待毙,要想办法让对方找不到他。这一次男人来的特别的晚,代表他换帐篷的方法还是有用的,只是营地太小,一个一个的找过去,总会找到的。
所以,他需要换一个大的地方。
大到让对方找不到。
说做就做,季安先找到了镇长,说自己身体不舒服,先一步退出狩猎季,拒绝对方的挽留后,带了两个比较透明的守卫,回到了镇上。
这个小镇的规模类似于季安记忆里的小县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他没有去专门为贵族服务的高档旅馆,反而选了较为便宜的贫民窟酒馆。
之所以这么做,也是为了误导对方。
原主的身份是一位公爵,谁能想到高高在上的公爵大人,竟然会住廉价的酒馆呢。对方要找人,肯定是从高档的地方找起。
再过个三五日,他就回到城堡,完成任务。
原主和对方的爱恨情仇,他完全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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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路街是贫民们的聚集地,三教五流什么样的人都有,其中不乏为了生活,在刀尖上舔血的猎人以及身姿灵敏的窃贼。
季安为了遮挡住标志性的蓝色发丝,头上戴了一顶男士贝雷帽,里衣穿的是白衬衫,外面套了一件格子马甲,下身是同色系的九分裤,脚上踩着黑色皮鞋,打扮的像是一位卖报纸的小报童。
但是谁家的报童能用得上这么好的料子,瞧那白衬衫,干净的连个污点都找不出来。一看就知道是个不干活的小少爷。
几个大汉坐在角落里,眼神毒辣的扫视了一圈儿。
有肥羊来了。
酒馆不大,下面喝酒点餐,上面有包间可以聚餐。季安的出现就像是在油锅里滴下一滴水,人群一下子沸腾起来,有胆子大的舞女,当场就抛去一个飞吻。
“小帅哥,来玩呀。”
“得了吧!辛迪,这一看就是毛都没长齐的小鬼头,恐怕连荤都没开过。”
“哈哈哈哈哈。”
人群里猛地发出一阵笑声,他们上下扫视着季安,眼神色/情而露/骨。细皮嫩肉的小少爷,皮肤白的像是上好的珍珠,比最漂亮的舞女还要美上三分。
若是能和他一度春宵,这一辈子就值了。
过来搭讪的男男女女很多,大多端着劣质的大麦酒,嘴里说着油腻的玩笑。季安偶尔会回一两句,那些人便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