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名叫杨秀,如她的名字一般,秀丽温婉,杨秀江南人,生在一个细雨青烟的小镇,停烟镇。
父亲是那里的员外,家道宽裕富庶,母亲早亡,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十分疼爱她,府中上下都视她为掌上明珠。
直到十八岁那年,杨秀随哥哥入寺庙上香,看到了寺庙外替路人写书信为生的书生陆云之,虽满身补丁,却遮不住他的风采。
从此,便为之倾心,眼中在容不下他人。
“我不顾家人的反对,嫁给了他,却也和父亲闹翻,再不认我这个女儿,便是两个哥哥也对我失望至极。”杨秀坐在床榻前,回忆起当年的事情,嘴角只有一抹苦笑。
初嫁于他,虽住在篱笆小院吃糠咽菜,每逢阴雨,还时常漏水,可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在苦的日子她也觉得十分甘甜。
陆云之平日靠替人写书信为生,十分清苦,可凡余些小钱,皆交付于杨秀保管,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倒也是悠然自在。
“那年进京赴考,落榜回家,他不甘,更加的发愤图强,定要金榜题名,带我去过荣华富贵的日子,定不让我当年与家人闹翻的决定后悔,也要我父亲对他刮目相看,其实,我要的只不过是他与我一起便好,荣华富贵,吃糠咽菜,只要和他,我都可以。”杨秀说起这里的时候,用衣袖轻轻拭去眼角的泪水。
只是一番入京,便需要大量的盘缠,上一次,便耗尽了全部积蓄,家中已无半分盘缠,没有盘缠,如何进京。
于是,杨秀背着陆云之偷偷卖掉了母亲生前留给她的玉镯,换来了入京的盘缠。
那日天晴,杨秀一直送陆云之到郊外,看着陆云之的身影越走越远,她不求他金榜题名,高中状元,只要平安回来便好。
临行前,陆云之对杨秀说,最后一次,若是在落榜无缘,他便放下旧书,与她一起,挑水浇园,隐居山林,在不想名利之物。
她信了,所以日日在镇口等他回来。
“我在家中等了他一年,两年,三年,足足三年,镇中进京赶考的人一批又一批,比他晚入京的书生都陆陆续续回来了,只有他一直没有回来,每次我都托人去寻他的消息,可他就像石沉大海了一般,在没有音信。”杨秀的手中,还攥着成亲之时,他亲手给她打磨的簪子,虽然不是金石玉料,可在杨秀心中,却是最贵重之物。
周围街坊邻居皆劝杨秀改嫁,莫在一味死等,便是父亲那边都传来消息,只要她迷途知返,过往之事可以既往不咎。
可是她不愿,她既已嫁人为妻,怎可在嫁于他人。
直到有一天,一进京贩卖生意的商人路过杨秀家中,见她一直在等陆云之,无意间说了一句,在京中曾看见过陆云之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