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江歌趴在那凌乱的书桌上被那吵闹的铃声吵醒,昨天吃完饭后,他独自一人扎进了那房间里面研究起了那本日记。
这一夜,江歌可谓是吃了一肚子的狗粮,在走出卧室来到客厅后,当看到自己父母准备的早点不禁打了一个饱嗝。
“阳阳!你这是怎么了?”江歌的妈妈坐在一旁,看着自己江歌一脸担忧的问到,只见江歌摆了摆手:“没事!就是昨天晚上狗粮吃多了。”
江歌妈妈在听到自己的儿子昨晚吃了狗粮后,当即训斥道:“你这孩子,晚上饿了你跟我说啊!干嘛吃狗粮啊!
不对!咱家也没有养狗啊?”
江歌的妈妈一脸担忧,还没等江歌吃饭,这就要拉着其去医院做个检查。
“妈!我没事!我说的狗粮不是人吃的狗粮。”在江歌耐心解释后,江歌妈妈舒了一口气:“可吓死我了!下次可不能这样了。”
在江歌吃完饭后慵懒地躺在了沙发上,江歌在见到自己母亲收拾桌子后,连忙站了起来:“妈!我帮你吧!”
“不用!不用!上学那么累你就好生歇着吧。”江母连连摆手,江歌见状便做回到了自己沙发上。
江歌在瞧见自己妈妈收拾差不多后,随后便舒了一口气,语气中中带着一丝悲伤:“妈!等一会我要去参加个婚礼。”
江母擦着桌子抬头看了看江歌没有说话,就在江歌以为其不同意时候,只见江母在擦完桌子后回到了房间并拿出了一沓百元钞票。
“这是二千块钱!你要记住我一句话,随完这个钱你们就一刀两断。”江母语气中带着一丝哽咽。
江歌没有说话,在接过那一沓钞票后便迈出了大门,此时走在小区接到上的江歌,在看到自己母亲那个神色后,眼神之中不禁充满了疑惑。
等他回头在想起那个日记时,他回想到,昨天日记上有几页被撕了下来,并且只记到高中毕业。
“这具身体的主人到底经历了什么?”江歌心里喃喃道,不一会便到了大门口,打了一个汽车前往婚礼现场。
“盛禧大酒店!”
二十分钟左右,江歌来到了婚礼现场,只见此时的盛禧大酒店热闹非凡,盛禧酒店作为这里的龙头酒店自然不会只接这一场婚礼,只见两边的告示牌上写着:“参加李文兴先生与云梦雅小姐的婚礼请上三楼就坐。
参加勾先生与宁小姐婚礼的请前往一楼就坐。”
江歌按着上面指示便朝着三楼走去,在将那两千块钱给记送礼的人后便随意找了一个座位坐了上去。
“你是谁?”做在江歌一旁,一个看起来有二十来岁,脸上抹着浓粉,身着粉色连衣裙的女人戳着江歌问道。
“我是新娘子的朋友!请问您是?”
那女人没说什么,只见她语气中带着一丝惋惜与醋意:“前男友?你是来抢婚的吧?我劝你也别白费功夫了,这新娘子和新狼可恩爱了。”
坐在一旁的江歌没有继续询问,从她那带着一丝醋意的语气中江歌便已然察觉到了什么。
“这新郎也真是够大胆的,大喜日子把前女友请来了。”江歌心里暗叹着,随后用那余光打量了其几下心里吐槽道:“这新郎品味真差劲。”
随着主持人说话声音,新娘和新郎手牵着手走了出来,并站在了场上,此时场下一阵欢呼雀跃。
由于江歌做的位置有点靠近走道,新娘用她那余光不时地瞥向江歌,此时江歌不以为意,继续打着维信与队友交谈。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在新郎新娘宣誓完后,并喝完交杯酒后走下了台,像着台下众人敬酒。
“江歌!你还忙吗?”
江歌在听到那一声柔美的声音后不禁抬起了头。
只见站在他面前的云梦雅果然与日记中介绍的一样温文尔雅,书香气十足,如果走在外面不知道还以为是明星或是模特。
“最近还好!”江歌淡定的说道,随后将目光看向了一旁的新郎,脸上挂满了祝福的笑容:“你可要好好对待我梦雅姐,如果让我知道你欺负了她,别怪我饶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