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林某某(1 / 2)过往杂记首页

在公社住的那段日子是丰富多彩的,单论娱乐项目便比在张姨家居住时多不少。

溜溜球、四驱赛车、游戏王卡牌风靡一时,我们也中毒不浅。放学后就在院子里集合比赛,或是输赢游戏王卡牌。

溜溜球一块五一个,高速旋转时还能发出闪亮的炫光,唯一技能是“催眠”,大多数时候技能升级为“一觉不起”。

这不是我第一次玩溜溜球。四五岁时,家乡邻居家的大姐姐买过一个,那时我还太矮,亲姐姐扶着我站在板凳上将之一掷而下,险些撞在地上。

四驱赛车或许是所有男孩子都有过的玩具,五元一个,在当时惊为天价。买来一盒自己拼装成型,在公社时就任由它在青石板上奔驰,在老家就用长条板凳摆出轨道,往轨道里放下赛车的同时大喊一句:“冲吧,蜘蛛王!”

游戏王动漫自然不用我多说,众多经典动漫之一。五毛钱十张卡牌的价格使它注定不是我的消费对象,奈何林某某千方百计地往我手心里“送”,不想要都不行。

输赢卡牌也需要手艺,卡牌分正反面,用手将之扇翻即可。通常而言双方各出两张,总共四张任意摆放,再按事先约定谁先达成“留一”“全翻”等即为胜利,四张卡牌归胜利者所有。

虽然每局输赢不过两张卡牌,奈何我技高数筹,每次都能赢他数十张,急得林某某说话哽咽、泪水直流。他每日都要买许多卡牌与我游戏,毫无疑问地输个精光,我见他零花钱得来不易,就将赢来的卡牌低价卖还给他。

五毛钱在小卖部仅能买十张而已,在我这儿却能买到三十张,他赚得了优惠,而我也赚些零花钱。即便在那个时候,我也几乎是没有零花钱的。

他对胜利很是痴迷,从我这儿买了卡牌后又总是全数输给我,如此循环往复了好几次。

其实他输不起,一输就哭,一哭就上头,拍桌子、骂天骂地的模样可怜至极,有时连吃饭时间都不允许赢他之人回家。我被他拉扯过几次,后来游戏时,我都尽力避免与他对战。

有一次游戏我印象深刻。那是一天下午,我哥的卡牌合伙人来公社玩,他的技术很是厉害,尤其是“剥皮”,总是能将重叠的几张卡牌剥离开。

虽然在我手中难以讨到好处,但对林某某已是碾压之势。

短短一两个小时而已,林某某输了厚厚一摞。眼见要日落西山,那人要回家去了,林某某顿时急了眼,不允许对方“赢了就跑”。

他强行拉着那人许久,那人也不是任人耍赖的脾气,当即捡起黄果树下的干枯棍棒往林某某背上砸去,直到棍棒折断方才停止。

林某某也不还手,就躺在地上任由那人敲打,但那双手却死死地抱着那人左腿,不容人踏出一步。恰逢红孩儿的姑姑下楼外出时撞见此事,终才将两人分开。似乎是那人退还了些卡牌给林某某,他才放人离去。

林某某有许多的坏习惯,翔不进茅厕仅仅是个道德问题罢了,输不起也只是人品不好罢了,而他的有些坏习惯往大了说,已是触碰到了法律。

他喜欢“顺手牵羊”,从我家,从公家。

我大爸开了家二手书店,其中各类书籍都有,只不过并不齐全。那日上午,我去书店里借了本犬夜叉大战龙骨精片段的漫画,回家后却发现床上的四驱赛车没了踪影。

爷爷说林某某来躺过一会儿,我立马前去质问他。他家就在对面那栋快废弃的旧楼楼顶,是整栋楼唯一的租户。房门大开着,我刚想问他,便看见了他手中的赛车,那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