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五点多,月亮还没从天空中撤场,顾沫声就已经起来了。
不是她勤快,是生活逼迫她早睡早起。夏天的农村,日头升起来,太阳能把人晒坏,顾沫声合理认为,走在没遮挡的路上,脚下的路就像铁板,他们就是铁板上的肉,煎一会儿就能闻到肉香味。
山上多的是蛇虫鼠蚁,顾沫声采了些艾草,跟王春华借了针线,封了个小口袋装艾草带身上,艾草包并不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只是——聊胜于无嘛,别的不说,至少自己能安心不少,这就是它最大的作用。
头发用一根黑色的发绳绑起来,身后背着一个大箩筐,走在进山路上,此时此景正适合唱一首采蘑菇的小姑娘。
害,别想了,要是能采到蘑菇就好了,那些野菜都吃腻了,家里一滴油也没有,只有一缸粗盐,想必是因为盐巴太多了,又容易潮湿,不好携带,所以周文娟她们才会放在家里。
凉拌车前草,凉拌蒲公英,凉拌莼菜,凉拌崩大碗······猪都能吃米糠,她就只能吃凉拌菜,每周改善伙食的星期日就是烤番薯。从杨传秀那拿来的烤番薯已经没了,现在吃的是王秀华借她的,以后要还的那种。
倒也不是王秀华小气,每个人都不够吃,能把粮食借人已经很不错了,顾沫声掐掉一棵蒲公英的嫩芽,抖抖土往背后的箩筐一丢。
年代文里的女主都能在山上遇见鱼啊,兔子啊,山鸡之类的,身手好的还能遇见野猪,怎么搁她这里,遇见的就只有毛毛虫,蚊子,飞蛾这类的,是因为她不是女主吗?还是因为她太咸鱼了。
“杨传秀,你说你愿意把你闺女嫁给我那侄子?”顾沫声的脚步在听到自己的名字就停下了,果然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人有瓜吃。
“有什么不愿意的?你侄子人长得也不赖,家底又不错,她嫁过去又没什么委屈,而且,两人的年纪不是差不多吗?正好可以培养培养感情,你们也好教教她怎么做人媳妇的。”
这话说的,就是把她送过去当一个童养媳呗,就那种,洗衣做饭得她做,出去上工她出力,老公的话排第一,婆婆命令你得听的。
“我告诉你啊,这事,你要是没一个准确的答复,就不要跟我说了,我侄子可是家里的宝,不是谁都能搭上的,你要是耍了我,我姐知道你拿我侄子的事情开玩笑,那她们会做出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瞧你说的,我怎么会拿这事开玩笑啊,谁不知道你姐夫是革委会的大领导,我要有空跟你这开玩笑,我舌头直接剁下来给你家添个肉菜。”
“王文忍能同意你把他女人儿嫁过来吗?”
“当然同意了,他当然也希望他女儿找了个好人家。他同意了我才敢来找你啊。”
得到准信,王秀娟喜笑颜开:“那行,我姐姐过两天就要来村里一趟,到时候你把顾沫声带到你家,我借着到你家送咸菜的借口,让我姐姐相看,如果我姐姐能看着她,你放心,媒人礼少不了你的!”
杨传秀同意,王文忍同意,这事就基本上好了,至于顾默声的想法?一个小丫头片子,有什么想法?乖乖听父母安排就好了,等顾默声亲妈回来了,生米煮成熟饭,周文娟也没法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