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里丁力坐在沙发上闭目养神,这是他执行任务前的习惯,大傻则爱不释手的擦拭着自己的手里头的家伙。
这是他第一次摸枪,比起枪他更习惯于自己别在腰后用衣服盖住的杀猪刀。
下人敲了敲书房的门,不用说就知道是告诉他们,小刘已经来了,他开来的汽车停在了院里。
丁力走在前面走了出来,大傻紧跟在后面。
丁力上车坐进副驾驶,他只哼了一声表示打招呼,脸上显出生气的样子。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表,好像是心中有数,觉得小刘来迟了,想证实一下。
“我们准备跟他们动手了,现在在集结人马,二少爷要我来准备据点,你觉得是城寨好还是新界那边更合适?”
话音刚落如丁力所料,小刘眼睛表现出了如饥似渴的兴趣。
小刘已经上钩了,因为他这会儿想的是这个情报对他未来的主子多么有价值,却忘记了他本人是否已经陷于危险之中。
后座的大傻表演的也不错,开始他瞧着窗外,显得无所事事、懒洋洋的样子,听到这个消息露出了惊恐的神色还是有板有眼直直的坐了起来。
小人物作为跟班根本不会提前知道这么大的消息,突然得知证明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
丁力对自己决定的人选很满意,对大傻的欣赏也提高了两分。
小刘耸耸肩,掩盖住眼里的贪婪一本正经的说
“我得好好想一想这个问题。”
“一面想,一面好好开车,就朝着你想到的目的地开。”
这样的根据地最大的一个因素就是偏僻,保密性要强。
所以不管小刘开到哪里,哪里有都是一块不错的风水宝地。
小刘是个老练的司机,港综市车子也不怎么多,只要注意好行人驾驶也没多少的难度。
根据路上越来越少的行人,丁力已经可以判断,小刘这是打算去新界。
依山伴水,路边草长的也很高,不远处的水田证明这是有人居住的,是个好地方。
“停停,我要小便!”
小刘把汽车一偏,松软的土路上,一路颠簸有尿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丁力下了汽车,向着草丛走了几步,真的解了个小手。
当他回头打开车门要上车的时候,他迅速地向四周的前前后后打量了一下。
透过车窗,丁力给了大傻一个肯定的眼神。
意思就是动手!
大傻明白了丁力的意思,不过出乎丁力意料之外的是那一声枪响并没有响起。
大傻没有从怀里掏出枪,而是从后腰上掏出了杀猪刀,一道血柱从小刘的脖子上直接飞溅了出来,整个前车窗玻璃上全是鲜血。
小刘的求救声更像是激素刺激着大傻的大脑,他手上的力气用的更大了,一个圆滚滚的脑袋从小刘的脖子上掉落了下来。
大傻不慌不忙后座走了了出来,他的刀还拿在手里,上面还滴落着鲜血。
“你怎么没用枪?”
丁力对于大傻的擅作主张有些生气,这是意外,虽然无伤大雅但是任务就是任务怕的就是意外。
大傻用他那满是鲜血的手不好意思的摸摸了额头,小刘的鲜血顿时弄得他满脸都是,配合着他那原本就很凶恶的五官,此时的大傻就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饿鬼很是吓人。
他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支支吾吾的说:“我不会!”
好家伙,千算万算这一点丁力竟然忘了!
幸好没有出太大的闪失,不然没有考虑“枪手”竟然不会用枪,这场清除二五仔的计划十有八九会失败。
还好大傻完成了任务,现在也不是复盘总结问题的时候,虽然这里偏僻但大白天的也不是久留的地方。
丁力的疏忽也给他们带来了麻烦,在大傻整理完自己的仪容,将沾有鲜血的衣服埋掉,一个小小的困难摆在了他们的面前。
这台汽车在大傻血腥的手段下,肯定是整理不干净了,这也就意味着这荒郊野外的他俩得走路回去。
我是谁?
我在哪?
我怎么回家?
不得不说对于丁力这是一个比干掉小刘更加棘手的问题。
他丁力知道新界,也知道新界偏僻,适合办事,但他丁力也没来过,他不认识路!
“你知道回去吗?”
“…………”
两个大男人在松软的土路上大眼瞪小眼,没办法朝着原路慢慢的走。
一个面色凶狠的大汉光着膀子边上一个穿着黑的发亮的皮鞋西装革履的人,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一堆奇怪的组合,就算是有村民,不过隔着老远看到他们本能的是有多远避多远。
他们想问路,也一直找不人。
好在地球是圆的,朝着一个方向走总能找到目的地。
再加上驼背仔的魅力,虽然没搭上车但他们还是问到了路。
他们到这里解决小刘,是正午太阳挂的老高,回到陆公馆的时候都明月星稀了。
“今天就走,到了给陆公馆打电话!没有我的吩咐不要回来知道了吗?没有钱了也给我联系!”
男人之间的友谊往往就特别奇怪,丁力并没有怪罪大傻的擅作主张。
反而这一路下来,跟他的感情,两个男人之间的友谊反倒还提升了不少。
虽然于公丁力已经嘱咐过了大傻,不过为了他们之间的友谊他还是不忘嘱咐一次,并给大傻再留一条退路。
“放心力哥!我这就回去带老婆出发!你给的钱够多了,别担心要真没钱我会联系你的。”
大傻也没矫情,他并没有拒绝丁力给他的退路,大大方方的接受男人之间的友谊,兄弟之间不讲究这么多。
话不多说,一个简单的握手再加上一个简单的拥抱,既是认可也是告别。
差点忘了,至于那把枪丁力并没有收回,算是丁力送给大傻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