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 成长(1 / 2)墨镜律师陈东野的传奇人生首页

到了晚饭时间,医院走廊探望和送饭的人多了起来,在走廊商量正事不方便。且因为陈东野的母亲随时有可能苏醒,离不开人。

叶姗于是吩咐了一下李德,让他下楼去附近打三个快餐和一碗热粥上来。

李德走后,叶姗和护士站的护士长沟通了一下。暂时借用了一下隔壁一个空着的病房,作为商谈地点。

叶姗开门见山的问道:“陈同学,你妈这件事,你有什么想法吗?”

陈东野皱了一下眉头,没打算表露心里筹划的暗中报复的想法,见叶姗应该有话单独对自己说,想先听听叶姗有什么建议。

陈东野道:“叶律师,你有什么建议?”

叶姗也不客套,直接道:“这个案子案情很简单,处理起来不复杂。你可以选择到派出所报案,也可以选择直接到法院起诉,我手机上的视频可以发给你,作为证据呈交。

也可以委托我作为你母亲的诉讼代理人,全权委托我帮你处理这件事情,我可以帮你争取最大利益和赔偿。

事先声明,我是新律师,可能经验不足,你也可以委托更有经验的律师来处理。

让我来代理的话,一方面出于你对我表弟之前的帮助,我一定尽全力帮你,另一方面我可以不收你前期的律师费用,类似做风险代理,胜诉后,我再提成,这是行规,律所那边的要收的。

或者你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你考虑一下,待会吃完饭后再回复我,或者等你母亲清醒后商量一下再做决定。”

陈东野思量了片刻问道:“叶律师,如果这件事全权委托你来代理,你打算怎么办理?”

叶姗看了一眼这个眼睛的漂亮大男孩,心里暗叹一下“这小孩,行事够果断!”

叶姗从公文包里面拿出一份文件递给陈东野道:“这个是我来之前,在路上写的几个方案,你一边看,我一边给你简单介绍。”

“你母亲这件事,从刑事诉讼的角度看,属于“侮诽告虐亲”的侮辱诽谤,属于亲告罪,我们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自诉加附带民事诉讼,之后视情况,如果你母亲实在不方面出庭,到时也可以和解结案。

法条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个方法的优点是,全部的诉讼费用较低,缺点是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且从法理分析,你母亲晕倒住院,主要是本身的身体原因,与那个少妇的辱骂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但还达不到刑法意义上,定罪的“相当因果关系”的程度。要给她定罪,根据现有证据不足。法官可能驳回我们的起诉。”

“而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这属于人身侵权中侮辱人格尊严。我们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人身侵权的民事诉讼。

法条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这个方法优点是除了确定的损失赔偿,还可以额外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缺点是不能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不过胜诉概率比较大。从法理分析,侵权成立需要符合四要件,加害行为,损害后果,两者有因果关系,主观有过错,从现有证据看条件都符合。虽然达不到刑法意义上定罪的“相当因果关系”的程度,但民法上的的因果关系的成立标准低一些,基本能构成民法上侵权的因果关系。”

“另外如果不想上法庭,我可以作为你们的代表律师与对方交涉,私下和解,你和你母亲都不用公开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