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牧并没有在洛杉矶停留太久。
他也没有像是很多同人里,听到斯塔克遭难,就屁颠屁颠以各种理由跑去营救的想法。
先不说阿富汗是个多么艰苦的地方,托尼.斯塔克要是会死在了那个地方,那明显就代表托尼.斯塔克没有主角光环。
那屁颠屁颠的去救他有什么意义?
换句话来说。
托尼.斯塔克值得被营救,那托尼.斯塔克就必然得是漫威主角。而这个结论成立的话那去不去又有什么区别呢?
可能这段描述听起来有些绕来绕去的感觉。
但事实就是如此,稍微理一理就能搞明白了——当然,这绝对不是楚牧懒得做这种漫威保姆一样的行为。
嗯。
不是。
“好在我跑得快,不然非得被斯凯那虎妞下药不可!”楚牧开着自己的跑车飙驰在荒无人烟的公路。
他是心有余悸啊。
没想到旧的洋房被毁掉了之后,斯凯居然还偷偷藏有一小瓶的迷情剂。
而且还在做饭的时候,捧着迷情剂在那儿纠结了不知道多久,到底该不该下到楚牧吃的饭里面这种事情。
好在楚牧进了一下厨房,撞见了斯凯的恶行未果,不然的话,今天晚估计他就得阴沟里面翻了船。
到时候。
那已然就不只是未成年不未成年的问题了啊。
迷情剂这玩意儿是能够乱吃的么!
这玩意儿虽然见效快持续时间短,按照楚牧低配版金刚狼的体质,或许三五分钟就能够代谢个干净。
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五分钟的事情足够发生很多故事了!当然,楚牧怕的不是五分钟之后发现自己完事了的。
而是五分钟过去,他清醒了的情况下,发现自己正在进行不可描述,那他到底是继续呢还是不继续?
这才是最让人让人无法接受的好不好。
“太虎了啊!”
楚牧惊魂未定。
这年头。
能够吓到他的情况已经不多了,只是女色狼这个玩意儿,始终还是楚牧有些难以对抗的存在。
斯凯其实长得也不错,身材也好。
只不过,楚牧对于斯凯这种“报恩”式的献身还是有些无法接受。
当然。
对方未成年这一点也是原因之一。
“我靠,我这是开到哪里来了?”楚牧因为脑子里一直在想斯凯的事情,所以并没有发现自己已经偏离了回城的方向。
没办法。
也不能够完全怪楚牧开车不小心,而是大自由国的路况就是如此,两个城市之间会经过一大片荒野或者丛林。
这是个人少地多的国家,因此,像是洛杉矶和纽约隔了足足四千多公里,其中三千多公里都是荒无人烟的地段。
这些地段除了偶尔可能看到的路标外,就没有太多的参照物了,因此开迷路在这个国家是经常的事情。
而且。
零几年的时间。
手机导航还没有,车载导航也非常拉胯。
没看到这年代那么多恐怖片里,主角一行人都是因为迷路开始的么。
楚牧有些后悔自己一时兴起,要搞什么公路旅行了,荒郊野外的,这样的环境哪里有睡在自己的豪宅里安稳?
不只是迷路。
而且天空还开始慢慢降起暴雨,乌云开始汇聚,像是要刮起风暴一般,开车的能见度低到令人发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