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走前,还隐约的听见好黄幽怨的一句话:
“你晚上不回来,我们也是可以理解的,记得保护好自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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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阳西下,气温虽然没有中午时的毒辣,但是空气中依旧是闷热,橙红的光燃烧了半边的天际,将云朵渲染成一团团的火焰。
林晨穿着白色的短袖,及膝的灰短裤,穿着双耐克的运动鞋,顺着学校里的柏油路,向着校门口的方向走去。
至于许漫漫的未接电话,他早就忘到了天际。
可以说,当年他有多重视,现在就有多轻视。
林晨背着手,看着校园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这些都是他很久没有看过的东西了。
静下心来感受,真有种想吟诗一首的冲动。
这一路上林晨碰到过很多小情侣,牵着手走在路上,时不时的还会偷亲上几口。
当然,都被林晨这个眼尖的电灯泡看在眼里。
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分钟。
林晨就读的帝科院,占地面积很大,学校里有四通八达的柏油路,他们男生宿舍到校门口的距离,开车都要几分钟的路程。
在熙攘的校门口,林晨一眼就能辨认出一席灰裙的丽莎,拎着一个黑色的女士手提包。
快步走近,林晨挥手打着招呼:“嘿,丽莎。”
他俩站在一起时,着实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
林晨在大学时期的颜值,可以算是中等偏上,而且还有着高大的体型,除了性格虽然有点自闭外,其他方面都是相当不错的存在。
前世也曾有过不少学妹来主动要过联系方式,可当年榆木脑袋的他,愣是一个也没泡,就独爱许漫漫一个人。
为了一颗树放弃了整片的森林,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后悔的不行。
而丽莎,就不用多说了,身材傲人,标准的白人长相,金发碧眼,五官立体,个头起码得有一米七五左右,皮肤看着就能感觉到很紧实弹嫩,脸上化着淡淡的烟熏妆。
在随意的聊了两句后,林晨带着丽莎走出了校门。
学校的街对面,已经开始热闹起来,大多的商铺都是关于吃的方面,烧烤、火锅、串串香等各种饭店林立,只要到了周末,几乎家家爆满,晚上都得排队才能有位置。
看了一圈,林晨也没啥主意,索性问向身边的丽莎:“你想去哪里喝酒呢。”
丽莎微微抬起头,说道:“我不知道,都可以,听你的吧。”
看来,全世界的女人都一样,对待选择性的问题,大多都是“随便”或者“听你的”。
林晨走到街边,招手打了一辆出租车,出于礼貌,先让丽莎坐进,他跟在后面钻了进去。
“师傅,去市中心。”
驾驶位的中年司机透过后视镜,看向二人,特别多看了两眼林晨身边的丽莎,笑着说道:“好嘞,咱走着。”
车子疾驰驶向市中心的途中,林晨和丽莎一直在后座聊着闲天。
这时,林晨兜里的手机突然响起,掏出来定睛一看。
备注赫然写着:
“许漫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