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伦还没有学到过完整的攻击性法术,真要加入抢夺混战,更多地还是要凭借经过强化的身体。只是相比经常参与冒险的其他人,他对自己的战力相当没有自信。
“连鲍尔这样的老油条都在混战中死去,自己也不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格伦继续小心地在外围收集零星的魔药种子,和一些残留的根茎。他也同时观察着最中央的战况,随时准备跑路。
战斗出乎意料的血腥和残酷,越来越多的人浑身鲜血却死战不退。格伦更是看到一个战士被斩断右手之后,仍然用拼死攻击对手。
难道在庄园中央,那些人已经发现了值得拼命的东西?
这一点年头产生,就再也抑制不住。格伦立即放弃外围可能遗漏的魔药,找了一个相对人少的方向往庄严中心位置摸过去。
天色已经开始明亮,所有人心中都生出一股紧迫感。如果太阳出来,这片地域没有任何遮掩,任何人得到好处都绝对会被其他人看到,然后就是无休止的追杀。
必须在天亮之前夺取宝物,然后逃离这里!
当所有人都想到这一点,战场变得更加血腥。各种以伤换伤的战斗技巧相继出现,越来越多的人找准机会与敌人同归于尽。
感知到一阵劲风从脑后袭来,格伦本能地往前一扑,然后借着惯性向前翻滚。等他身体扑出之后,刀刃划破空气的声音才传到他的耳中。显然他刚好躲过身后的攻击,紧接着的一道翻滚也让他拉开了与对方的距离。一个半吊子施法者,被一个战士近身攻击,如果不能立即拉开距离,将是极为致命的。
翻滚之后,立即侧身持拔出自己的随身的短剑,格伦才看清偷袭自己的家伙。
长相普通,身高不高不矮,身形不胖不瘦。除了手中拿着一柄少见的短刀,这人简直毫无特点。
一般战士用刀都不会用短刀,否则打斗之中天然就会有一定的劣势。因为短武器的轻便,一般都是施法者选用的武器。另外,就是一些在速度上有一定天赋,想充分发挥自己速度优势的战士。
此时与一位普通战士对战,格伦都会有点心虚,更何况对战一位在速度上有天赋的人。只是这场战斗根本无法避免,现在想要退出也不可能。
狭路相逢勇者胜,但有勇有谋才能活得更久。
一道精神力催眠术向对方冲击而去,格伦也随着冲击向只有两个身位距离的战士刺出一剑。他在剑术上没有花费太多时间,刺出的攻击也普普通通。但是催眠术携带的精神力冲击,成功让对方精神微微恍惚,给他创造了一丝机会。
机会也仅仅是机会而已,他的力量和速度还是没能让自己的攻击在对方恢复清醒之前,给对方造成实质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