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直播间的电竞椅上,李晨又一次阐述了自己庭审的重点方向。
另一种就是双方的力量不对等,受害人不敢反抗。
“你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她就是自愿的,那就构不成强奸罪。”
听完网友的故事,李晨有些无语。
查过监控后的他也是很快就锁定了“犯罪份子”,并给她抓了个现行。
实施者没有成功,也会按照强奸未遂去定罪。
他是一名小老板,经营了一家小的便利店超市,生意也是算还行。
受害者被他人强奸,根据对方的情况可能会出现两种反应:
第一,力量对等时的表现。
直播间内的网友也十分认同李晨的说辞,开始打字力挺他的言论:
“不是吧,一审都结束了,竟然还有人出来为那个女人洗白?”
实施者成功,也会在自己的身上留下屁反抗的证据。
“但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
“我是真搞不懂,一审的法官都说了张勇无罪,你们非搁这里跳啊跳,怎么?你们是比法官还牛逼啊??”
李晨继续询问:“强奸案的定性,不止是在事前,如果中途女性表达了不愿意的意愿并作出相对应的举止,也是有可能会给你定性成强奸的。”
假如受害者和实施者力量相等,那她就会奋力抵抗。
“她这么做就不怕自己闺女真正嫁给张勇以后会受苦么?
综合我刚刚的描述,他们这种行为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如果她是真的被强奸了,那也只能怪刘爱玲的母亲,是她的举措把自己女儿和自己推向了无尽的深渊…”
听完网友的故事,李晨也是给出了自己的分析:“你的这件事情有个麻烦的点,就是对方是偷了东西的贼,她很有可能会以此理由去告你威胁。”
“关于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你们的疑惑我也给你们解答完毕,让我们开始连线今天想要咨询的网友。”
说完话的李晨看向直播间的人数:10w+。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的正确做法一定是呵斥张勇或者是带着她的女儿去报警,而不是你们口中的因为两人是亲家,才会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李晨闻言忍不住嘴角微抽:“停停停,你只需要回答我对方有没有反抗就行了,不需要那么详细的描述。”
在一开始的时候,他也是不愿意,并提出了双倍赔偿的要求。
“第一个,是关于强奸罪的定性。”
受害者不愿意,自然会采取手段进行反抗。
那女的是个聪明人,每次也不偷多,就拿两瓶,价值共八百元。
根据受害者抵抗的程度不同,最后的结果也是不同。
李晨也是操作自己的鼠标,开始连麦第一个想要询问的网友:
那女的见他如此坚定,也知道自己无力偿还,便提出了新的赔偿方案:肉偿…
李晨的眼神之中闪过一丝不屑:“当然了,要是想看一下本人的律师函到底长什么,我也会满足你们的。”
是个男网友。
“是这样的…”
那小偷是个成年女性,被偷的东西是面霜。
干嘛呢??
我问你这个了么??
老子这么绿色的直播间,差点让你搞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