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夜里,哈刺答奉脱脱之命,带领着十万骑兵,趁着夜色从元军大营出发。
今夜伸手不见五指,是个突袭的好日子!
只是,军中还有不少人都患有夜盲症,有的人,甚至只能根据声音来辨别周围的情况。好在战马不瞎,也可以凭借听觉,自动调整马匹之间的间距。
出战前,为了不引人注目,哈刺答下令,让所有的士兵,在马匹的蹄子上裹一层麻布,用来减少噪音,降低敌人的侦测范围。
等部队行进至敌军大营外五里的时候,再卸下麻布,就可杀敌人个措手不及!
这条理论倒也没错,只不过,对于十万之众的骑兵来说,这样的做法却是杯水车薪。
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他身处十万之众当中,加上来自朝廷的压力,还有建功立业的激动心理,让他也没办法及时发现。
原本应该全速推进的大军,愣是在麻布的阻碍下,半速行进。
路上,哈刺答闲来无事,转头问向周围的偏将,问道:“你觉得,我们这次突袭的成功几率有多高?”
偏将是个明白人,他知道这次行动的目的是什么,不敢贪功冒进说大话:“回将军!将汉军尽数消灭这种痴话,我不敢说,我只务实!凭借我们这些精锐骑兵,杀伤汉军不会有问题。如果行动顺利,才能斩杀陈友谅!”
可周围汇聚起的‘隆隆’马蹄声,只让哈刺答听到了几个关键词。
他以为,偏将所说的是,杀陈友谅,消灭汉军只在弹指间!
于是,哈刺答大笑着夸赞道:“好!要的就是你们这种精神!只要斩杀了陈友谅,那便是天大的功劳,不仅会被朝廷拜将封侯,还会被写进史书里,青史留名!就连武庙里面,也能有一席之地!”
没过一会儿,这话就被一传十,十传百,传到了整个部队。
到最后,陈友谅的脑袋,彻底成了生前身后名、和富贵的代名词。
所有人一提到这反贼,心中无不火热,恨不得立刻将他碎尸万段!
想当年,项羽自刎乌江的时候,他的尸身被几名小兵分成了五块,一人拿一块去刘邦那里领了赏赐。
现如今,想必陈友谅可以被切成更多,能领到赏赐的人,恐怕也会更多。
虽说现在正在赶路,但还是有些关系不错的士兵们,在还没开打的时候,就惦记起了陈友谅的胳膊腿还有头颅。
“兄弟们,这千百年来罕见的富贵就在眼前,谁若是抢到了那反贼陈友谅的胳膊腿,可别忘了兄弟!”
“就是!苟富贵,勿相忘!肉给你们吃,别忘了给我们这帮人喝两口汤!”
“不管谁杀了陈友谅,咱们这帮人,或多或少也会有点赏钱!咱不贪多,能拿来娶媳妇就行!等来年故乡的菊花开了,咱也就成家立业了!”
“哈哈哈!你们成家立业,我也要退休了!这些年来,我攒了些小钱,到时候做点小生意,顺便在草原上放几群羊,快哉快哉!”
“你们几个可称得上是老兵了,但这可是我第一次出任务,还望诸位多多提携...”
“诶?你们都这么笃定,那陈友谅没有三头六臂?他真的会待在那里任人宰割?听别人说,这反贼可是个十恶不赦的秃头土匪,长得跟牛头马面似的,瞪谁谁死!”
“嘿!你这乌鸦嘴,马上就要上战场了,还长别人威风?我告诉你,就算这陈友谅是活阎王,今天我也要一刀砍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