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辈子,选个好人家吧。”
小宫女抹抹泪,放下篮子,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要说她不爱这个女儿,那是假的,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啊。
十月怀胎,她憧憬了那么多以后教儿育女的美好画面,哪怕生下来是个女儿她也是极为开心的。
可是没有办法,谁让这个女儿是个哑巴呢?
她可以有一个女儿,但是不能有一个哑巴女儿。
这个世道对女子本就如此艰难,更何况一个哑巴。
所以,她没有想着要让这小崽子活着,一个小哑巴,想要活下去,活的好一些,太难了。
但是她又下不了狠心亲手掐死她。
不如,不如就少受些罪,孩子,早点,去投胎吧。
冻死也好,饿死也好,被野兽叼去吃了也好,都比日后受到数不尽的折磨要好。
沉雾看到这个剧情 ,整个灵都傻了啊!!!
还,还有这种方式?
这是亲妈???
这也太狠了吧???
不过,这小崽子呢,属实也算是命大。
被追着猎物的狼王发现了,狼王看着这小小的软软的小崽子,当即就连同篮子一起给叼回了自己窝里。
小家伙就这样喝狼奶活了下来。
命大,超棒。
沉雾听着月翎对她自己肤浅的吹捧,嗯,这很大佬。
没毛病,亲妈那么狠,都能活下来,这个运气确实是百年难遇了。
遇到三皇子的那天,是三皇子月斯墨在城外猎杀一只猎物,结果一箭给她射中了。
前来禀告的侍卫说射中了个人,月斯墨就将人带回府养着。
发现小姑娘除了一块胎记,长得倒还挺好,许是从小跟着母狼王,反应速度还很敏捷。
于是三皇子就培养这小丫头成了暗卫,代号一个翎字。
翎,鸟尾上最美丽的羽毛。
确如月斯墨所言,她的确成长的很快,短短时间就成了三皇子府上最优秀的暗卫。
翎自从第一眼看到月斯墨就喜欢上了这个三皇子,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一眼万年吧。
偏偏翎这个人又是一根筋的憨憨。
她心甘情愿的跟他回府,勤学苦练只为能为他披荆斩棘。对于翎而言,她一定要做最优秀的暗卫。
你说,这是不是个憨憨?
打个比方,这事儿但凡换作别的女人,那不应该是他像一个天神一样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我喜欢他,我要嫁给他吗?
翎呢?我喜欢他,我就要做他最出色的暗卫。
还有呢?
没了。
是的,没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短短五年,翎就成为三皇子府最优秀的暗卫。
她升职成为暗卫统领,她什么危险的任务都敢接。
只要他月斯墨需要,翎就是他手里最锋利的一把刀,为他解决了不少心腹大患。
甜甜的爱情?那是不可能有的。
翎憨憨凭借一己之力将自己虚无的爱情变成了职场升职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