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包很沉。
足足五十两。
虽然穷了四年,但对银子的手感还是在的。
只需一掂,施公公就知道了。
出了香雪院,施公公又有些怀念的掏出荷包,贴在唇上深深嗅了一口。
香!甜香!
从前,汀兰虽好看,但身上总有一股皂水的味道。
那是她日日在行宫洗衣服的味道。
一双玉手,整日泡在冰冷的井水里,甘愿躲在角落里替最下贱的宫女太监洗最下贱的衣服。
就算是这样,她也从来不肯向他低头。
其实也不用她怎样,只要对着他笑一笑,他就能让她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在行宫里,对下半辈子没有指望的宫女太监,结成对食是稀松平常的一件事情。
可她偏偏不,宁愿洗衣服也不愿向他示好。
见了他就像是老鼠见着了猫。
永远贴着墙根走路。
芷兰就不同了。
芷兰永远知道如何让自己过得最好。
可惜,皇后娘娘要裁撤行宫人员,汀兰和芝兰都被调回了皇宫。
嗡嗡嗡,有蜜蜂的声音。
施公公很生气。
贵人们来之前,他带着人把行宫上下从里到外翻过来擦了不下三遍。什么蛇虫鼠蚁都擦了干净。
怎么还有蜜蜂?
听着还是那种个头特别大,特别壮,一咬就能咬死人的那种!
“混账东西!还不赶紧找!惊着了贵人怎么办?”
这恐怕是他此生唯一一次翻身的机会了,怎可被一只杀人蜂搅黄?
立马有小太监行动起来。
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地找。
……
香雪院里,汀兰净手更衣。
站在江书晚身边捂嘴笑。
“娘娘,被那杀人蜂叮一口,岂非要他一条命?!”
江书晚当然还没想要施公公一条命,但那个阉货,在行宫门口就盯着汀兰流口水,还巴巴地跟过来。不给他点教训,岂非太便宜他?
好像她江书晚的人可以随便被人觊觎一般。
那荷包上涂上了香甜的熏香,杀人蜂最是喜欢。
“一条命不至于。总要叫他管住自己的眼睛才行。”
“哼,要我说,就该让他一命呜呼了才好。那双绿豆眼,就差挂在汀兰姐身上了。他也不瞧瞧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也配?!”
红绡向来是个暴的。她和汀兰休戚与共,情同姐妹,那肮脏的玩意觊觎汀兰,她也跟着混身难受。
回西山行宫,汀兰原本有些心悸。
昔日,晚上睡觉前,门窗都要检查不下十次。
就算睡着了,手里也捏着一根磨得锋利的银钗。若是半夜有人破门而入,她就一叉子捅死对方,再一叉子捅死自己。
出门,低着头,缩着脖子。把脸和衣服弄得脏脏的,再把自己弄得臭臭的。老远看到有人来,就转弯。
可如今有主子的庇护,有姐妹的相帮,她觉得自己不再是一个人。心中对施公公的害怕不免也减了几分。
门外,安子跨了一半的腿,沉默地缩了回去。
是啊,如今,他又是个什么东西!?
也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