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其实也有小心思,他知道今天县令大概只是走走过场,但作为第一个接触的官员,而且还是青平县的父母官。
李牧想给赵县令留下点好印象,拉近一点距离,到时候万一有啥事还能扯点关系,到时候也方便了自己在这里苟富贵。
是的,李牧从去年全村准备组团乞讨时就打算开始改变自己,改变家庭了。
现在李牧才算真正的融入到了这个世界,既来之则安之,就算做不了良臣名将,但李牧自信做个食肉者的小富人还是有机会的。
而赵县令则让李牧看到了这个机会。
“开镰咯~”
“刺啦~刺啦~”
随着李有粮一声激动的声音,二十几个壮小伙立马一个个卖力的开始收割起了麦子,其中就包括李大壮。
说起来今天收麦子李牧家就李大壮一个人在挥镰刀。
“劳苦的命啊。”
李牧看着李大壮劳作的样子,心里有些窃喜,谁让李大壮不改口,一直叫他铁蛋的。
刚才县令叫他铁蛋,李牧别提多尴尬了,还好李牧脸皮厚点,没被看出来。
而且李牧看着挥舞镰刀的李大壮,突然有点黑娃的即视感,让李牧不由的扬起了嘴角。
“小童,你可曾识字?”
赵县令此时坐在田头村长让人放的椅子上,喝了一口茶,转头微笑着看着旁边正在看李大壮挥舞镰刀的李牧问道。
赵县令其实在县衙刚得知这个冬小麦是一个孩童提出的还挺惊讶的,但是此时看着旁边丝毫不怯场的李牧也不由得信服了,有些人啊生下了就有慧根。
他又不是没见过,不然他怎么三十才考上进士,别人二十来岁就跨马游街还是寒门。
真是应了那句话: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比人与狗之间的差距都大。
“回大人的话,我跟爷爷学了大半年的字了。”
听见赵县令问话,李牧赶紧乖乖回答。
“哦,那认识多少字啦?”
“大概有三千个了。”
“啊,这么多了呀,看来你还是个读书的料啊。”
赵县令虽然惊讶,但也只以为李牧只识字,不会写,也不吃惊。毕竟他小时候这个年纪也能识两千字了。
“只是平常用功而已,算不上聪明。”
李牧也不解释,李牧又不打算立“神童”的人设,他只想做个偏居一方的土豪,就谦虚着回道。
其实李牧一天就学习不到一个时辰,毕竟李有粮还有农活要干,不可能陪李牧学那么久。
而且三千字只是李有粮认识三千字,常用的那些字而已。
李牧年关前就全会写了,但李牧不说。
李牧自打出生起就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和领悟能力很强,比普通人强多了,而且随着一天天长大,他发现自己记忆力和领悟力还在慢慢变强。
就连同龄小伙伴三岁玩尿泥几个人糊了一脸笑的有多开心的样子都记得清清楚楚。
但李牧也没到处炫耀,而是很低调,适当的时候显露一点天赋都让李有粮直夸厉害,但李牧不多显露。
李牧觉得自己不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反而怕自己是“早起的虫儿被鸟吃。”
深深的记得一个故事:树上七只鸟,被人用弹弓打掉了一个,最后居然一只都没有了。
李牧不想做那只出头的鸟,只想做那剩下的六只其中一个,见风向不对,立马逃命,毫不犹豫。
很快一个时辰过去了,麦子收割完了,村长知道县令等不到麦子干了后脱粒,便招呼大家直接脱粒,反正最近几天大太阳,麦子也不算太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