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7章 英雄还是犯人?(1 / 2)我在莞城的那些年首页

我吃了一惊,我就睡了一下而已,这外面怎么就闹翻天了?

小女警立功,上电视,我是不会反对的。

但我成了嫌疑犯,那我就要反对了。

我一指电视:“这是哪个生孩子没屁眼的人干出来的?我去找他算账。”

红姐听我这么一说,本来强行压抑着的怒气,一下子就有点藏不住了。

“你,你还怪起别人了?你知不知道你现在什么身份?你知不知道,这种事,正按正常法律途径,你就只能真的进去了。”

我双手一摊:“我见义勇为也有错了?”

“你知不知道,什么狗屁的见义勇为,有的时候,见义勇为,和过失伤害,就是一线之隔。我把你安排到这里,你也不安分。让小廖看着你,你还是到处惹事儿。你......”

她其实是想骂粗口的。

但估计好几年没骂了,一下子想不起那些个词来。

她气喘得厉害,连胸都气到微微颤动。

我看呆了一下,又若无其事地说道:“别激动。衣服都要崩开了。”

红姐想不到我会这么无耻。

小廖就更加不敢相信了,这要是红姐招呼一下,他能上来揍我。

我赶紧安慰道:“别紧张。那个小女警,不是在场吗?她只要实话实说,我肯定没事啊。”

“如果她说的话有用,你觉得电视上还会出现这样的新闻出来吗?你脑子去哪了?是不是丢在家里,一直没带出来?”

我头一回见她这么气的,好像要爆炸似的。

但她说的,好像有点道理啊。

如果小女警,真的照实说,那应该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而是应该让市民提供线索,找无名英雄,找见义勇为者才对。

我后背起了一阵凉意:那个小女警也靠不住了?

接着,小廖又将手机递了给我。

本地的某论坛上,还放着几张照片的主题贴子:无名英雄勇救女警。

照片上,是我扑在车顶,打碎玻璃的那个时刻。

还有一张,是我将人甩出车外的,以及逼停那台越野车的。

从照样的角度,应该是山庄那几个保安干的?

看不清我的脸,只看到我的英姿,这让我颇为可惜。

贴子的下面,已经吵成了一片了。

我接着往下看。

小廖趁机去楼下倒了杯水上来给红姐。

这个时间里,我基本看完了。

发贴的人,估计是亲眼看我行动的人。

看标题就知道是我的粉丝。

然后前面的回复,都是“不敢相信是真的。”

“如果是真的,那是见义勇为的英雄啊。”

“寻找英雄”

楼主每贴必回:本人亲眼所见,假的死全家。

这把我给看乐了。

“嘿,你看看,这不是有现场目击证人嘛,那你们这么激动干啥?”

但到了后面更多的回帖,风向就变了。

前面的百分之十,都是支持和相信的。

这人绝对是个英雄,大无畏,帮助警察好样啥的。

但后面的,就变成了这么一种论调:

他是不是见义勇为,还存在疑问。

有没有这么一种可能?

他是因为和两名车内的人有过节?

你就是再见义勇为,也不是你把人打成重伤的理由吧?

就算那二人有过错,套牌,逃跑啥的,那也不是你一个所谓的“英雄”能定义的吧?

如果都由这样的人定义,那要警察和法律干什么?

言辞犀利,引经据典,振振有词!

将上面的那百分之十,驳得哑口无言。

后面一些不知内情的热闹粉,也纷纷赞同这一类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