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有过一种情绩比它更加强烈,更加使人难以忘怀。
在我五六岁的时候,我有一个非常好的朋友。嗯,他的年纪比我还小一点。
在我家屋子的一个角落里,有一些零食。零食不像是刻意放在那里的。因为那零食和一些杂物混杂在一起。翻开那的杂物,偶尔能找到一两包零食。
那种零食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叫什么。你只记得他是很小的一个包,手指长短,手指粗细(成人手指),塑料包装外面花花绿绿。
我邀请他与我一起去我家,在那堆杂物里寻找零食。他听了之后非常高兴的和我一起去了。果不其然,在我们的努力下找到了一包零食。我拿到那包零食的时候是非常高兴的。他向我索要那包零食。
我正打算如何与他一起分这个零食。结果没想到他出其不意,趁我没注意一把夺走零食。然后他就跑了,跑回了他的家。
我的母亲和他的母亲正在外面聊天。他成功的跑回了他家,可是我则被我的母亲拦下。
我将此事告诉我的母亲。母亲也只不过是笑着说到:“不就是一包零食吗?”。他的母亲也是在笑着说到:“你看你那孩子气的眼都红了”。
从那一刻,我才明白什么叫恨。我恨他,我把他当成朋友,让他跟我一起找零食,吃过了他却这样对我。
当时我的恨非常纯粹,只是想把它碎尸万断。
上一年级的时候一次,我拿了1元钱。这是我中午用来吃饭的钱。这是我第1次拿我的饭钱。
但我拿钱的事,还是让我的同桌知道了。她是一个“雌性类人型生物”。他说他想看看我拿的那一块钱长什么样,还以为我不知道他打的什么心思。
其实上我早就察觉了,不对劲。我能感觉到来自他身上的恶意。我把我的钱放在书包里。但是他就是那样明目张胆的直接的把手伸进了我的书包。我把他的手弄出来。赶紧摸向书包,钱已经不见了。
我把这件事告诉老师,老师让捡到我的钱的人把钱交出来。但是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我当时知道是他拿了我的钱。但是我没有证据。上文中我已经提到过,我是一个嘴笨的人。我不太会说话,不能够完整的向人表达我心中想表达的意思。
就这样。我知道凶手是谁。但他就是死不承认,我也没有证据。我恨,但这并没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