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的,我小时候就是因为不喜欢老师,也最讨厌看到文字,所以没读过几年级的书,如今你要我去技校,那不是折磨我嘛。要不换一个吧,除了读书,什么都可以。”
“那不行,当我男朋友,必须要有学问。而且,我交男朋友的原则是奔着结婚的,要是你不学点知识,怎么可能过得了我父母的那关,如果你不学,那我们就没什么可聊。再见!”
罗清可说走就走。
孔笙离眼巴巴看着她,垂头丧气往白小初家里走。
白小初正准备高三年级的习题,见孔笙离颓败地躺在沙发上,估摸着他们两人进展不顺。
“老二,鼠王的零食没有了,你没事就去超市,帮它买点回来吧。”
孔笙离起身,叹口气,然后走到白小初跟前,愁眉苦脸问道:“老大,你以前都不爱学习的,现在怎么也看起书来了?读书…有那么好吗?”
“以前我也觉得读书没什么作用,但当你认真对待它的时候,就能体会到无穷乐趣,正所谓古人云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吧。你跟罗清可告白了?”
“是啊。”孔笙离砸巴砸巴嘴,“但她要我读书。老大,你知道的,我不喜欢读书。”
白小初若有所思:“那为什么你对项羽的事事无巨细百无一漏了如指掌?”
“那是因为他是我的英雄啊!”
“你要是喜欢罗清可,那就把她当英雄来对待,要是不喜欢,早放弃也可以。反正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她的家庭。”
孔笙离是知道,只是她说是奔着结婚谈恋爱的,而他还没考虑到那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