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二章 审案(上)(1 / 2)钻戒!首页

派出所里。

晓月急得满脸通红,嘴里不停地解释:“我真的没拿钱,再说这三千块钱也不是从我身上搜出来的,我的包在这里呢,你们看,里面就三百块,哪里有什么三千块?”

珍妮忙道:“这三千块钱是我包里的,是昨天房客给的房租钱。平时我也很少带钱的,都是刷卡。”

“别听她们的!”花姐说,“警察同志,她们三个就是一伙的。这两个人故意把我和阿美绊住,好让她一个人去那屋里偷东西,这录像全录在这里,能赖得了吗?”

“可这录像里并没有录到我从你包里拿出三千块钱啊?”

“你身体挡着录像,谁知道你偷了什么!再说了,你如果不是偷钱,那你在里面偷偷摸摸干什么?”花姐强硬道。

“你自己不清楚吗?你们敲诈勒索,逼迫别人写下欠条,我到里面就是为了找这张欠条的。”晓月大声申辩。

“好了,别吵了。”民警老莫说,“你们放心好了,不要心存侥幸,我们会查清楚的。我们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漏掉一个坏人。现在,一个个把姓名、住址、身份证、工作单位都报上来。小朱,你注意做好笔录。”

第二天上午,派出所谢所长办公室。

民警老莫和民警小朱正向所长汇报这个案子。老莫看着记录本说:“现在案件基本清楚了,里面涉及到两条线索。一方是记者吴晓月等三人指证理发店老板花姐和黑社会勾结,诬陷喝醉酒的程成强奸未遂,逼迫他写下五万块钱的赔偿款进行敲诈,并将其打伤,现在当事人程成也已传唤到派出所,他进行了证实,头上身上确实有伤。而另一方理发店老板花姐则认为吴晓月等三人结伙偷盗了她三千块钱,有录像作证,并在珍妮的包里确实搜出了三千块钱……”

“谁报的警?”

“没人报警,是昨晚我和小朱出去巡逻时正好路过那个发廊,看到她们在一起争吵拉扯。”

谢所长仔细看了有关吴晓月偷窃的录像,又看了看花姐提供的照片和程成亲笔写的赔款欠条,问:“小朱,你是才分来的大学生吧,你怎么看?”

小朱严肃地回答:“如果光从这录像上来看,吴晓月的行为确实涉嫌偷窃但从整个事件的逻辑来分析,我更相信吴晓月这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