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7章 九五二七(1 / 2)我是大王八首页

等王岳从教务室出来,已经把那张文书签了。文书上的条款很霸道,还真就与卖身契无异。

让王岳感触最深的有这么几条:第一,学员自从签订此文书之日起,在学院修行期间,无论因任何原因死亡,均有学院无关;第二,学员毕业后如不服从学院调遣,要十倍偿还在校期间所有花销;第三,学员毕业后不得加入与学院敌对势力,否则全界无限期追杀。

针对以上三个霸王条款,王岳也问了小林老师,人家解释:

追求仙道本就是逆天而行,因为修炼而死的修士不计其数,学校没有义务担负个责任。

而且学员入院时,本人或家属会得到一大笔财款。说不好听的,也就是把自己卖给学院了。

最重要的是你胳膊拧不过大腿,就算有亲人死在学院,你又敢找人家学院算帐怎地?

不过学院还是禁止恶意斗殴和故意伤害的,也有很严厉的处罚措施,不可能让学生在学院里面为所欲为的。

第二条和第三条是有联系的,这一切还要从恒强学院的归属说起。

在王岳手中的文书上,本应加盖学院公章的地方,盖的却是一枚“真吾学监”的印鉴。

小林老师说,这是因为真吾界将近百所学院,都是由真吾学监统一下设并管理的。按照王岳的理解,那个真吾学监应该就是教育局性质了。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人家供你吃喝,教你仙法,把你培养成才,怎么可能轻易放你走,所以你得支付费用和利息。

这费用和利息怎么付?

最简单就是砸钱,直接十倍还给学院。不过这个代价实在巨大,很少有学员能付得起,除非你是某个修仙宗门或大势力的门人。

如果你没钱,那就选二,安安心心的替他们办事。等你产生的价值大于培养你所需要的付出,就还给你自由之身。

至于替办啥事,那就太复杂了,比如说留在学院任教,派往蛮野之地拓荒等等,总之不会像养大爷一样供着你。

第三条说的不准加入敌对势力,平常人肯定首先会想,你一个学院教书育人的地方,找谁为敌去。

错!真吾学监是皇族设立的机构,而皇族是真吾界名义上的统治者。也就是说恒强学院属于公立学院,是为皇族培养修士的地方。

所以这里的学员毕业,只能为皇族服务,就算你买下了自由身,也不能与皇族为敌。

王岳之所以签下文书,是因为无论是要完成陆老遗愿,还是替陆老报仇,走这条路是最便捷的。

因为陆老说过,人类功法和修炼体系对提升修为的速度最快,而学院是他能够接触人类修真界最稳妥、最便捷的落脚点,时不待我,没有办法。

还有就是除了为陆老报仇以外,王岳不想与任何人为敌,既然皇族是这一界最大势力,为他们效力也没什么不好,大树底下好乘凉嘛。

在小林老师这里除了签署文书外,她还送了王岳一只储物袋,里面装的都是新生入学的必备物品。

除此之外就是一张学院地图了,不止标注了王岳的班级所在,就连宿舍、食堂也画得明明白白。

小林老师说王岳今天不用上课,让他先回宿舍收拾收拾,然后熟悉一下环境,明天再去班级报道。

王岳按照地图所指,就往学员宿舍走。可能是其他学员都在上课,一路上王岳倒是没有发现几个人。他七转八拐转悠了十多分钟,才终于来到了宿舍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