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怎么见过世面的约翰没有忍住好奇心,上下打量了一番对方。
能看出对方以前像是当过士兵,但他那种文静的行为以及气度却又不符合他的外貌。
约翰拿出几何学课本,看着地图复习了一遍又一遍。他是不可能落下功课的,他身为贵族,从小便有一种不想落后他人的劲头。他十分清楚,如果这些天一直在海特克城的话,一定会耽误下不少功课。
他习惯性地想要从桌面拿起什么,却抓了个空。
约翰确实忘了自己还在列车上,自己身上虽然有着羽毛笔,却没有带着墨水。
坐在约翰对面的那个人也注意到了这一行为,询问道:“你需要笔吗?”
“啊......笔的话,我这里有,只是忘记带墨水了。”约翰回答说,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下,他不免显得有些社恐。
“这支笔行不行?”对方在桌子上放了一支造型十分奇特的笔。一共是三层组合结构,两层较厚的木板,表面经过一些抛光处理,中间则是一块类似石墨的黑色固体。对方继续补充说:“虽然这支笔一边只会用作做标记,而不是书写。”
“石墨笔?”约翰自语了一句,随后拿起尝试了几次作图。约翰的作图技巧可以说是十分高超,不需要任何工具,便可以打好一个地图所需的模板。
在画完模板之后,约翰将笔还给了对方,并道了一声“谢谢”。
“怎么,用不惯吗?”对方问道。
“不......不是,我就想画一个模板,仅此而已。”约翰确实用不惯那支石墨笔,但又碍于情面,以及自己所接受的教养,他根本不可能将这件事说出口。只能先画出一份草稿模板图,随后再还给对方。
对方收起石墨笔,“你不必碍于情面这么说,我都能看出来的。况且,我都说了,这支笔应该更适用于做记号而并非写字以及作画。”
说完,他合起了报纸。建议说:“列车上挺无聊的,不如我们聊聊天,如何?”
不等约翰做出回答,他便自我介绍说:“我叫格雷斯·柯克,你也可以直接称呼我为格雷斯。”
“我......我叫约翰,约翰·威尔逊。”约翰也自我介绍说,但还是有一些紧张感。毕竟约翰与格雷斯有着近三十岁的年龄差,以及格雷斯脸上的伤疤简直就是一副恶人凶貌。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从格雷斯介绍自己做佣兵的历史到日报问题。
“你别说什么日报了,你就看看这周报,”格雷斯一边说着,一边拿起那份报纸指给约翰看,“你看,XX家的猫丢失了,XX又娶了谁谁谁。这都是什么?有一半买报纸的钱都白花了!”
“那些人美名其曰说是在关注时事,无非都是花钱看乐子。就像是那些个贵妇人成立的妇女协助会一般,我给钱,你诉说你的哀苦。听完后,那些贵妇人装作哀痛,并给予对方一些钱,说不定在对方走后,她们会怎么笑。她们完全把这些当成乐子,然后在酒会上再讲给别人听,就好像自己了解了民间哀苦一样。”格雷斯止不住地抱怨着。
约翰还在想,如果他知道自己的母亲就是妇女协会中的一员该是怎么看待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