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山大贝尔在1847年,出生在苏格兰的爱丁堡。
1870年贝尔移民到加拿大,但是在一年后就去往了美国,并在1882年正式成为了一名美国人。
贝尔虽然获得了电话机的专利,而且还创办了贝尔电话公司,也就是后来的&p;p;。
但是在2002年,美国国会却判定美籍意大利人安东尼奥梅乌奇才是电话的发明者。
美国人这么做确实有他们的理由。毕竟早在一百多年前,梅乌奇就曾经控告过贝尔,美国当时的最高法院,也同意以欺诈罪起诉贝尔。
但是梅乌奇一生穷困潦倒,而且病魔缠身,再加上他当时已经八十岁的高龄,因此,他没能等到正义的审判就过世了。
直到一百多年后,贝尔和梅乌奇的“祖国”美国,才为这桩公案划下了句号。
不过有意思的是,本来跟这件事没什么关系的加拿大政fu,在美国那边做出判决之后,却跳了出来。
他们指责美国政fu是为了政治目的而做出的判决。于是加拿大国会通过了一项决议,重申了贝尔是电话的发明者。
甚至在2004年,贝尔还在加拿大广播公司的评选之中,被电视观众评选为“十大杰出加拿大人”。
加拿大人似乎忘了,人家贝尔还活着的时候,可是非常看不上加拿大的。
人家到了加拿大之后一年就离开了那里,后来甚至直接成了一个美国人,人家可不想跟加拿大有什么关系。
事实上,加拿大政fu的表态也确实没啥用。至少现在,电话机之父的名头,算是正式得被安在了安东尼奥梅乌奇的头上。
至于那个十大杰出加拿大人,则被永远得钉在了耻辱柱上,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骗子之一。
至于说梅乌奇本人,他确实接受过不错的教育,学过机械工程设计。
可是人家是在佛罗伦萨美术学院学习的。人家的职业是舞台布景的设计师,后来还开了香肠、腊肠生产的小作坊,再后来转而生产了蜡烛。
换句话说,这人跟专家学者什么的,关系也不大,他也是个彻头彻尾的民科。
同时,在第二次工业革命时期,在德国还有三个人的出现非常重要。
他们分别是卡尔弗里德里奇本茨、戈特利布戴姆勒和威廉迈巴赫。
后面两位不用说,光看名字大家都能知道他们是什么人第一位的名字可能没有那么明确的指向性,但是他的姓氏是enz,在我们国内,有关这个姓氏还有另一种比较著名的翻译方法奔驰。
所以,这三位都做了什么自然就不用说了。
他们有几个共同的特点,他们虽然都曾经穷困潦倒过,但是他们都曾经受到过不错的教育,而且都有过在工厂之中做学徒工,在一线生产的经验。
不过即便如此,在以上的那些人之中,他们可能也算是距离民科最远的几个人了。
从以上就能看得出来,前两次工业革命更像是经验和技术的胜利,而不是学术的胜利。